布洛芬糖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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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糖浆

百咳静颗粒

规格

90ml:1.8g

每袋装1g
生产企业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4372

国药准字Z2004001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牙痛。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

口服,1-2岁:每次1.5克;3-5岁:每次2.5克;6-14岁:每次3-5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尚不明确。

禁忌

1 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2 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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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黄芩、桑白皮、瓜蒌仁、前胡、百部、麻黄、桔梗、苦杏仁、紫苏子、清半夏等16味。

性状

淡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有芳香气味。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气微,味微苦。

注意事项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