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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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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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0ml:1.8g |
每瓶(袋)装(1)1.5g(2)1.53g(薄膜衣颗粒) |
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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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372 |
国药准字Z4402241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牙痛。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感冒所引起的高热以及温热病之烦热不解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开水送服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 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2 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工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 新雪颗粒、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
性状 |
淡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有芳香气味。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