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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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止咳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每瓶装200ml

12g*3包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95

国药准字Z2000001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化痰,宣肺止咳。用于急性气管炎(单纯型)急性发作的痰咳热咳嗽症,症见:咳嗽,痰粘稠或黄,发热,咽痛,口渴,胸闷,便干,尿黄等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每次1包,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个别患者发生头晕,头痛,恶心。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详见说明书。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黄芩(炒) 、浙贝母、重 楼、鸭跖草、知母、石膏、陈皮、枳壳(麸炒)、苍耳子(炒)、苦杏仁、桔梗、广藿香、紫苏叶、炙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