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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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通宣理肺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每瓶装200ml

每袋装3g(相当于饮片9.3g)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95

国药准字Z5302128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咳嗽,咯痰不畅,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次9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颗粒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