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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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每瓶装200ml

9袋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95

国药准字H1302389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日3次,1-5岁,一次半袋。6-9岁,一次一袋,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淡黄色至黃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