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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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

规格

每支装10ml。每瓶装200ml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95

国药准字Z19990034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外感发热,证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5ml;一岁至三岁,一次10ml;四岁至六岁,一次15ml;七岁至十四岁,一次20ml。一日4次,三天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胃肠反应。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柴胡、桂枝、葛根、浮萍、黄芩、白芍、蝉蜕。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气清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天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