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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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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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ml |
40ml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498 |
国药准字Z20010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活血行气,祛湿消肿,散瘀止痛。用于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扭伤、挫伤所致的肿胀、疼痛、青紫、瘀斑。 活血行气,祛湿消肿,散瘀止痛。用于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扭伤、挫伤所致的肿胀、疼痛、青紫、瘀斑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 |
取本药适量,涂擦患处,一日4次,或用棉花、纱布浸湿敷患处。每天最大用量不超过20ml,连续用药不得超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有皮肤破损者忌用。 2.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3.儿童慎用。 4.对本品或酒精过敏者禁用。 5.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成分 |
布洛芬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 |
性状 |
淡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有芳香气味。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具有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药,有一定毒性,切勿口服。 2.本品应放置于儿童不宜取到的位置。 3.切勿接触眼、鼻、口腔等粘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