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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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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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ml:1.2g |
每丸重0.15g |
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上海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370 |
国药准字Z2009097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益气化瘀、祛风通络、舒筋止痛。用于缓解轻、中度神经根型颈椎病气虚血瘀证出现的颈项部疼痛或不适,上肢放射性疼痛、上肢麻木,神疲乏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成人一次1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4-616-215每隔4-6小时重服用药一7-922-278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0 |
口服。一次25丸,一日2次。一个疗程为4周。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 少数患者服用后出现轻度至中度的胃痛、胃胀、腹痛、腹胀、腹部不适和腹泻等胃肠道不适。 2. 少数患者服用后出现窦性心动过缓或窦性心动过缓伴窦性心律不齐等。 3.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白细胞、血小板的下降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 孕妇忌服。 2. 对本品过敏者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黄芪、川芎、人工麝香、青风藤、防己、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有芳香气味。 |
本品为薄膜衣丸,除去薄膜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运动员慎用。 2. 心动过缓者慎用。 3. 临床用药期间注意检查血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