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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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感冒退热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

18g*10袋
生产企业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650

国药准字Z4402089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用。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可可康感冒退热颗粒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可可康感冒退热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