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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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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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0.2g(每ml含布洛芬0.02g) |
0.1g |
生产企业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福宁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490 |
国药准字H20133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成人一次1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4-616-215每隔4-6小时重服用药一7-922-278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0 |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2岁~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有芳香气味。 |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