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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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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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瓶装10ml,100ml |
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769 |
国药准字Z200636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用于儿童感冒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岁以下,一次5毫升;一岁至二岁,一次10毫升;三岁至六岁,一次15毫升;七岁至十岁,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糖尿病患儿禁服。2. 忌食辛辣油腻。 |
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栀子,连翘,苦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甜菊素,苯甲酸钠,羟苯乙酯,橙汁香精,柠蒙香精,葡萄香精,活性炭。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本品适用于儿童风热感冒轻证,若见高热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