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复方银翘氨酚维C片

规格

每支装10ml

0.25g(相当于原生药0.45g)
生产企业

江西钟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417

国药准字H6102367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1岁以下须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可能发生嗜睡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银翘浸膏(按干浸膏计100mg连翘挥发油0.0002ml、荆芥挥发油0.00015ml、薄荷油0.00072ml、对乙酰氨基酚70g、维生素C33mg。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种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并可于乳汁中达到一定浓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药就诊。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