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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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布洛芬片

规格

每支装10ml

0.1g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0335

国药准字H13021414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 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1-3       10-15       1/2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片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 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