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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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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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3g(相当于饮片9.3g) |
生产企业 |
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574 |
国药准字Z5302128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咳嗽,咯痰不畅,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10-20ml,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