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百咳宁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袋装0.8g(相当于原药材0.48g)
生产企业

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世信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062

国药准字Z2005014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用天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鼻塞,喷嚏,咽痛,全身乏力,酸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1岁以内每次1袋,1~3岁每次1.5~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请遵医嘱。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白果(去壳)、青黛、平贝母。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蓝灰色至蓝黑色颗粒;味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