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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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牛磺酸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

2g*10袋
生产企业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赤峰万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177

国药准字H1999389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用量:1~2岁1包,3-5岁1.5包,6-8岁2包,9-13岁2.5~3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本品含主要成份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柠檬黄、羧甲纤维素钠、乙醇。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牛磺酸颗粒为可溶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仅限用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牛磺酸颗粒。4.当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