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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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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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片 |
0.5gx12片x3板 |
生产企业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三木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602 |
国药准字Z230211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的发热;支气管炎的咳嗽有痰及疖肿。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2-4片。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恶心,呕吐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草、板蓝根、知母、麦冬。 |
蒲公英,紫花地丁,野菊花,黄芩。辅料为淀粉,砂糖,糊精,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者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暗黄色;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片;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肿、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高热或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