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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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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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片 |
10粒x2板 |
生产企业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602 |
国药准字H1302343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2-4片。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恶心,呕吐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草、板蓝根、知母、麦冬。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者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暗黄色;气微,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