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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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正柴胡饮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每瓶装120毫升

10gx6袋
生产企业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264

国药准字Z32020361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用于表散风寒,解热止痛。用于外感风寒初起: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喷嚏,咽痒咳嗽,四肢酸痛。及流行性感冒初起﹑轻度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含糖颗粒: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本品柴胡﹑陈皮﹑防风﹑甘草﹑赤芍﹑生姜。辅料为: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