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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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复方双花口服液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康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511

国药准字Z1094006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毒热炽盛,见有:发热,微恶风寒,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吞咽困难,局部淋巴结肿痛,或见红丝或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急性淋巴结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疗程3天。

1. 成人:一次20ml,一日4次。

2. 儿童:

(1) 3岁以下一次10ml,一日3次。

(2) 3岁至7岁,一次10ml,一日4次。

(3) 7岁以上一次20ml,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服药后,偶见恶心﹑纳差﹑腹泻。

禁忌

尚不明确。

1.忌食厚味,油腻。

2.素脾胃虚寒者慎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金银花、连翘、穿心莲、板蓝根。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久置有微量沉淀;气微香,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由于本品味苦,少数患者不适应,素脾胃虚寒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请到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