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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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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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511 |
国药准字Z450217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褐色液体;味苦、辛、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 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