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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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阿司匹林片

规格

每支装10ml

0.3g
生产企业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511

国药准字H4502058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1)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可每4小时一次。

(2)抗炎、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3)抑制血小板聚集:小剂量应用。 局部缺血性脑卒中和一过性脑缺血发作,预防心肌梗死发生、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一次50~300mg,一日一次; 急性心肌梗死,初始剂量300mg,维持剂量为每日50~100mg;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每日300mg,可术后6小时开始; 经皮腔内冠状动脉成形术(PTCA),手术前2小时给予初始剂量300mg,维持剂量为每日50mg-100mg; 颈动脉内膜切除术,建议手术前开始,一次100mg-300mg,一日1次。

(4)胆道蛔虫病:口服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痛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 小儿常用量口服。

(1)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可每4~6小时一次。

(2)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2~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要浓度调整剂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0mg/kg。

(3)儿科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每日3~4次;退热1~2天后改为每日20mg/kg,每日2~4次;症状解除后减少剂量至每日2~5mg/kg,每日一次,连续服用2月或更久。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禁忌

尚不明确。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本品主要成分:2-(乙酰氧基)苯甲酸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