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枫蓼肠胃康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袋装8g;每袋装3g
生产企业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511

国药准字Z1091005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除湿化滞。本品用于急性胃肠炎,属伤食泄泻型及湿热泄泻型者,证见腹痛腹满、泄泻臭秽、恶心呕腐或有发热恶寒苔黄脉数等。亦可用于食滞胃痛而证见胃脘痛、拒按、恶食欲吐、嗳腐吞酸、舌苔厚腻或黄腻脉滑数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次8g(1袋),一日3次。浅表性胃炎十五天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牛耳枫、辣蓼。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色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