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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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柴银感冒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

6g(无蔗糖)
生产企业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1020491

国药准字Z2002587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维医:中医: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患者忌服。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柴胡、金银花、拳参、射干、僵蚕、大青叶、板蓝根、陈皮、甘草、蔗糖或乳糖.(或甘露醇.)(无蔗糖)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