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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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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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074 |
国药准字Z510204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瘟解毒。用于外感时疫,憎寒壮热,头痛无汗,口渴咽干,痄腮,大头瘟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生气恼怒。 2.忌食辛辣腥味、饮酒。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青叶、连翘、玄参、天花粉、桔梗、牛蒡子(炒)、羌活、防风、葛根、柴胡、黄芩、白芷、川芎、赤芍、甘草、淡竹叶。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甘、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 2.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 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