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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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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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5g*12袋(修正) |
生产企业 |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234 |
国药准字Z2006364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浊壅肺、肺气失宣所致的咳嗽、气喘、痰多、胸闷;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5克,一日3次,7天为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1.少数患者服用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 2.偶可引起皮疹,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化铵50毫克、浙贝母流浸膏0.04毫升、桔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流浸膏0.1毫升、远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浸膏40毫克、八角茴香油0.004毫升。 |
紫苏子,瓜蒌仁,茯苓,鱼腥草,苦杏仁,半夏(制),款冬花,桑白皮,前胡,紫菀,陈皮,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色;气芳香。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深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咳喘顺丸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