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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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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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含甘草酸应不少于6.0mg;无水吗啡0.4mg。 |
120ml |
生产企业 |
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东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963 |
国药准字H210243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镇咳祛痰。 |
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含服,一次1片,一日6~9片。 |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病人含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刺激感,但不影响疗效。 |
有嗜睡、头晕、口干、恶心、头痛、便秘、乏力、胸闷、易激动、暖气、食欲缺乏、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克自行消失。超大剂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甘草浸膏粉112.5mg,阿片粉4mg,樟脑2mg,八角茴香油2mg,苯甲酸钠2mg。辅料为:甘露醇、β-环糊精、阿斯巴甜、聚乙烯吡咯烷酮(PVP)、滑石粉、薄荷脑、薄荷油、乙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50毫克、盐酸甲基麻黄碱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气微,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对肝功能严重减退病人及新生儿和婴儿慎用。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青光眼患者及老年人慎用。7.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消化道溃疡、抑郁症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9.运动员慎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