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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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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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3g |
15ml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84 |
国药准字H200936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斑。用于血热蕴阻肌肤所致的粉刺、湿疮,症见颜面部红斑、粉刺疙瘩、脓疱,或皮肤红斑丘疹、瘙痒:痤疮、红斑丘疹性湿疹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皮肤局部轻度烧灼感、瘙痒感等刺激症状或局部皮肤干燥。一般不影响治疗。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金银花、蒲公英、当归尾、地黄、黄柏、大黄、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北沙参、黄芩、赤芍、珍珠层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保持面部卫生。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儿童、年老体弱、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4.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