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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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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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12片 |
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31 |
国药准字H22026580 |
说明 | ||
适应症 |
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复发性口腔溃疡),症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小儿疱疹性咽颊炎、唇炎、口角炎、舌炎等口腔炎症及白塞氏综合症。 |
用法用量 |
每次1袋,开水100毫升溶解,分次含于口中,每口含1~2分钟后缓缓咽下:10分钟内服完。一日2次。饭后半小时服用。疗程5天。 |
口服。一日3次,成人一次1粒,小儿酌减(服1/3--1/2粒)。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 |
偶有过敏反应,个别有头昏、恶心,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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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珍珠、五倍子、苍术、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烟酰胺100毫克,维生素B6 20毫克,维生素B2 10毫克,叶酸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微苦、涩而后甘。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至橙黄色粉末;无臭,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贫血者慎用。5.服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不宜长期连续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本品所含药品成份过敏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