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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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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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l/瓶 |
10g |
生产企业 |
贵州金桥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爱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589 |
国药准字H4202256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足癣、甲癣(灰指甲)。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或遵医嘱。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本品对皮肤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接触黏膜以后,可表现为轻微的灼痛及刺痛感,用清水擦洗后症状可消失。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禁忌 |
对本品有严重的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由复方珊瑚姜溶液和尿素咪康唑软膏组成。本品含水杨酸(C7H6O3)应为标示量的80.0%~120 。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性状 |
复方珊瑚姜溶液本品为红色澄明溶液,具有茉莉香气,久闻有刺鼻感,易挥发;尿素咪康唑软膏为浅黄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勿接触黏膜以免刺激。 2.本品对皮肤具有强烈渗透作用,部分患者使用后有皮肤表皮脱落现象。皮肤无破损者,不需其他治疗,一周后可停止脱落。 3.勿用于面部,勿使进入口腔、眼。 4.置于小儿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