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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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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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l/瓶 |
0.02 |
生产企业 |
贵州金桥药业有限公司 |
新乡市新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589 |
国药准字H20066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足癣、甲癣(灰指甲)。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或遵医嘱。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副作用 |
本品对皮肤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接触黏膜以后,可表现为轻微的灼痛及刺痛感,用清水擦洗后症状可消失。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禁忌 |
对本品有严重的过敏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由复方珊瑚姜溶液和尿素咪康唑软膏组成。本品含水杨酸(C7H6O3)应为标示量的80.0%~120 。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性状 |
复方珊瑚姜溶液本品为红色澄明溶液,具有茉莉香气,久闻有刺鼻感,易挥发;尿素咪康唑软膏为浅黄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勿接触黏膜以免刺激。 2.本品对皮肤具有强烈渗透作用,部分患者使用后有皮肤表皮脱落现象。皮肤无破损者,不需其他治疗,一周后可停止脱落。 3.勿用于面部,勿使进入口腔、眼。 4.置于小儿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