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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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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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片 |
0.25g |
生产企业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国药准字H200101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抗肿瘤药。主用于恶性淋巴瘤、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肺癌、各种肉瘤、实体瘤及卵巢癌。 |
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不能摄取足量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患者,如胃肠道功能障碍、危重疾病、营养不良患者术前营养支持,及内科疾病的营养缺乏症患者,也可作为肿瘤放疗时辅助用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0.5g(二粒),餐后服用。 |
副作用 |
1.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2.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膀胱颈纤维化(又叫膀胱颈纤维性挛缩),通常继发于炎症的病变,发病年龄较轻,40~50岁出现症状,临床表现与前列腺增生相似,但直肠指诊或B超显示前列腺体积不大,即使有轻度增大,也不是引起梗阻的主要原因。) 3.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4.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5.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6.复方环磷酰胺可减轻严重免疫抑制。 7.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8.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有时会出现便秘、腹泻、偶尔有胃部不适等,一般不需要作特殊处理。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本品主要成份谷氨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褐色或灰褐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细颗粒。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
1.本品为氨基酸类药物,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如果服用过量,对肾脏会造成损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患者若服用谷氨酰胺必须在医生的严密观察下使用。 2.谷氨酰胺能增加肠道对钠和氯的吸收,进而增加肠道对水分的吸收,对腹泻病人有益,但对无腹泻病人来说,有可能使大便变硬,造成便秘,若长期服用此药,病人必须增加纤维含量高的食品的摄入,并大量喝水。 3.谷氨酰胺不适用于伴有严重肝脏疾病的患者,对有严重的肝硬化及其它代谢性疾病的病人,血氨增加可诱发肝性脑病甚至肝昏迷。 4.该药品在高温下会被分解破坏,因此谷氨酰胺在室温下或冷的食品及饮料中服用,不能与加热的或者含酸量高的食品混合摄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