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10g |
每支装3g |
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012 |
国药准字Z340210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轻度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也可用于湿疹、痤疮、足癣等。 |
驱风镇痛,消炎止痒,清凉。主治外感风寒,风热中暑,蚊虫螫咬,烧伤烫伤以及晕车晕船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擦于额角太阳穴、眉间印堂穴或鼻孔周围,虫咬,烧烫伤涂于局部损伤处。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单、双硬脂酸甘油酯、16-18醇、平平加-O、甘油、卡波姆、聚乙二醇4000、聚乙二醇1500、纯化水。 |
薄荷脑、薄荷油、樟脑油、樟脑、桉油、丁香油、桂皮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气芳香,对皮肤有清凉刺激感;在40℃以上熔化。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眼睛、外阴等皮肤粘膜及破损处禁用。 2.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3.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