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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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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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0ml:16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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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735 |
国药准字H210227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口腔疾病(如牙龈炎、口腔溃疡、咽炎等)的防治。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 |
用法用量 |
饭后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每次含漱2~5分钟后吐弃。 |
外用。一次1~2克置于软毛牙刷上,在患处局部反复刷拭5~8分钟。一日4次。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牙齿着色、舌苔发黑、味觉改变。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表皮脱落。2.长期使用可使口腔黏膜表面、牙齿着色,舌苔发黑以及味觉改变。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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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葡萄糖酸氯己定0.08毫克,辅料为薄荷脑、乙醇、甘油、食用香精、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氯己定5毫克,甲硝唑6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有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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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儿童如误服,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应送急症处理。4.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口腔使用,切勿作其他应用。2.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周。3.孕妇与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