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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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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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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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90 |
国药准字H31020387 |
说明 | ||
适应症 |
预防和治疗因腹泻和呕吐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症状,也可用于治疗因长时剧烈运动导致的脱水症状。严重脱水时作为静脉补液纠正治疗后的维持治疗,以保持体内水与电解质的平衡。 |
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肺炎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旅游者腹泻。 |
用法用量 |
将本品一片放入约100毫升凉开水中,溶解后立即口服。1.轻中度脱水:儿童:每天服用1-2升的本品溶液,每间隔4-6小时服用一次。成人:每天服用2-4升的本品溶液,每间隔4-6小时服用一次。2.重度脱水:本品可作为静脉补液后的维持治疗。 |
1.成人常用量: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恶唑800mg,每12小时服用1次。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甲氧苄啶3.75~5mg/kg,磺胺甲恶唑18.75~25mg/kg,每6小时服用1次。成人预防用药:初予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恶唑800mg,一日2次,继以相同剂量一日服1次,或一周服3次。 2.小儿常用量:2月以下婴儿禁用。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 20~30mg/kg及TMP 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按体重一次口服SMZ 18.75~25mg/kg及TMP 3.75~5mg/kg,每6小时1次。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疗程至少10~14日;尿路感染的疗程7~10日;细菌性痢疾的疗程为5~7日;儿童急性中耳炎的疗程为10日;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疗程为14~21日。 |
副作用 |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照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 ,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该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该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肾功能不全者,特别是无尿症患者,及有葡萄糖吸收障碍(单糖吸收障碍)、失去知觉、休克、持续呕吐或血中基本元素浓度过高(代谢性碱中毒)的患者,以及需进行外科手术治疗的肠梗阻的患者。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每片主要组分为:无水葡萄糖1.62克,氯化钠0.117克,氯化钾0.186克,无水枸橼酸0.384克和碳酸氢钠0.336克。每片溶于100毫升水后,溶液中钠浓度为每升60毫摩当量,钾浓度为每升25毫摩当量,氯浓度为每升45毫摩当量,枸橼酸盐浓度为每升20毫摩当量,葡萄糖浓度为每升90毫摩当量,总的渗透摩尔浓度为每升240毫渗摩尔。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份磺胺甲恶唑0.4g和甲氧苄啶80mg。1.甲氧苄啶:化学名:5[(3,4,5-三甲氧基苯基)甲基]-2,4-嘧啶二胺分子式:C14H18N4O3分子量:290.322.磺胺甲恶唑:化学名:3-对氨基苯磺酰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2.本品如发生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3.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仅限于用水溶解本品。5.如果使用比推荐稀释浓度低的溶液将不能提供足够的糖和电解质,而比推荐稀释浓度高的溶液存在高钠血症的风险。6.糖尿病患者服用本品需遵医嘱,因为本品含有葡萄糖。7.急性腹泻患者极少水可能会出现葡萄糖吸收障碍,在此情况下口服本品可能会使腹泻或呕吐症状加剧,应立即停用就医。8.如果腹泻持续,3岁以下幼儿超过l2小时,3—6岁儿童超过24小时,6岁以上儿童超过48小时,则需要立即就医。 |
l.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 (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 (2)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