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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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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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1.8g |
10支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红豆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19 |
国药准字Z22021103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用于中风(脑血栓)恢复期(一年内)半身不遂,肢体麻木。 |
补气,活血,通络。用于中风引起的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语言蹇涩,口角流涎,下肢痿废,小便频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用。 |
1.孕妇忌用。2.禁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3.凡阴虚阳亢、风火上扰、痰浊蒙蔽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褐色;气香,味微苦。 |
黄芪、当归、赤芍、地龙、川芎、桃仁、红花。辅料:蔗糖。 |
性状 |
川芎、丹参、黄芪、泽泻、三七、槐花、桂枝、郁金、木香、冰片、山楂。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包衣剂。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禁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2.患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药。3.应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忌用。2.禁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3.凡阴虚阳亢、风火上扰、痰浊蒙蔽者禁用。4.应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