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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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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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1.8克 |
每粒装0.35g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高科陕西金方药业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90 |
国药准字Z200437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用于中风(脑血栓)恢复期(一年内)半身不遂,肢体麻木。 |
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中风,症见神情呆滞、言语謇涩、手足发凉、肢体疼痛;缺血性中风及高脂血症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用。 |
孕妇忌用。 |
成分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褐色;气香,味微苦。 |
川芎、丹参、黄芪、泽泻、三七、槐花、桂枝、郁金、木香、冰片、山楂。 |
性状 |
川芎、丹参、黄芪、泽泻、三七、槐花、桂枝、郁金、木香、冰片、山楂。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包衣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禁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2.患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药。3.应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忌用。 2.禁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3.患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药。 4.应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