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苏止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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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麻苏止咳颗粒

感冒咳嗽颗粒

规格

每袋装15g

10g*10袋
生产企业

广西中亚美际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120001

国药准字Z22025226
说明
适应症

疏风散热,宣肺止咳,理气化痰。用于中、轻度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嗽,咯痰,恶寒发热,头痛无汗,肢体酸痛,鼻塞声重。

感冒咳嗽颗粒(平康)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碱C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