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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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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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250mg*24片 |
生产企业 |
广西中亚美际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120001 |
国药准字H440228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散热,宣肺止咳,理气化痰。用于中、轻度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嗽,咯痰,恶寒发热,头痛无汗,肢体酸痛,鼻塞声重。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咯痰,尤其是痰液粘稠,咳出困难。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年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麻黄碱C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出血倾向的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本药是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还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不见好转,应及时请医师诊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