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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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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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20mg*30片*2板 |
生产企业 |
广西中亚美际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120001 |
国药准字H14023679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散热,宣肺止咳,理气化痰。用于中、轻度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嗽,咯痰,恶寒发热,头痛无汗,肢体酸痛,鼻塞声重。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本品过敏症禁用 |
成分 |
麻黄碱C |
磷酸苯丙哌林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