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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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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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100ml |
生产企业 |
广西中亚美际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120001 |
国药准字Z51020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散热,宣肺止咳,理气化痰。用于中、轻度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嗽,咯痰,恶寒发热,头痛无汗,肢体酸痛,鼻塞声重。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碱C |
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6.本品不宜久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本品在贮藏过程中,如有少量沉淀,用时摇匀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