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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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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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每10丸重2g |
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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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137 |
国药准字Z200554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按1~2.0mg/kg/天计算,成人每次25~50mg,每日服2~3次。疗程治疗痤疮为6周,脂溢性皮炎为4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0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等。口腔粘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混烛﹑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2.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 3.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4.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 6.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维胺酯。 |
升麻、柴胡、 麦冬 、 野菊花 、 黄芩 、 玄参 、 生石膏 、 石斛 、 龙胆草 、 大青叶 、 金银花 、 竹茹 、 蒲公英 、 淡竹叶 、 夏枯草 、 紫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丸,丸芯显黑褐色,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 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3.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 4.禁与维生素A同服。 5.酗酒者慎用。 6.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光过度照射。 |
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忌食辛辣、油腻之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