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5mg |
174mg |
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137 |
国药准字H1089002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用于治疗缺锌引起的营养不良、厌食症、异食癖、口腔溃疡、痤疮、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按1~2.0mg/kg/天计算,成人每次25~50mg,每日服2~3次。疗程治疗痤疮为6周,脂溢性皮炎为4周。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74-350mg(相当于锌25-50mg)一日2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7-14mg(相当于锌1-2gmg),分2次服。 |
副作用 |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等。口腔粘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混烛﹑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2.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 3.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4.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 6.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
有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消化道反应。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维胺酯。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葡萄糖酸锌70毫克(相当于锌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颗粒或粉末 |
淡黄色异形片;味酸甜,有薄荷味,略涩。 |
注意事项 |
1.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 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3.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 4.禁与维生素A同服。 5.酗酒者慎用。 6.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光过度照射。 |
1.本品宜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2.应在确诊为缺锌症时使用,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