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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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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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 |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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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10 |
H201600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痤疮 |
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包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先将患部用温水洗净擦干后,均匀涂搽一层,睡前使用更佳。 |
睡前清洗痤疮患处,待干燥后涂一薄层达芙文,注意避免接触眼、嘴唇。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效收缩性的化妆品。对新生儿和婴幼儿的安全性及疗效未知。 |
副作用 |
1.不能与维生素A同用。2.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可能出现的主要不良反应为皮肤刺激性,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后可恢复。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及孕妇禁用。 |
对达芙文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维胺酯3毫克,维生素E5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达帕林。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凝胶。 |
注意事项 |
1.不应与具有干燥作用的局部外用品,如紧肤水、清洁剂等同时使用。2.婴幼儿不宜使用。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止用药或完全停止用药。严禁将达芙文涂抹于眼、口腔、鼻粘膜及其它拈膜组织,若不慎将达芙文涂于眼部,应又即用温水洗净。达芙文不得用于皮肤破陨处(割伤、摩擦伤),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的皮肤创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