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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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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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70 |
国药准字Z20054100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眩晕耳鸣,羞明畏光,迎风流泪,视物昏花。 |
滋阴潜阳,除烦安神。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地黄、熟地黄、泽泻、麦冬、玄参、牡丹皮、茯苓、珍珠母、仙茅、五味子、磁石、首乌藤、钩藤、浮小麦、制何首乌。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粉末;味甜、微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苦。 |
注意事项 |
1.儿童及青年患者应去医院就诊。2.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用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