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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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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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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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70 |
国药准字Z45020538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眩晕耳鸣,羞明畏光,迎风流泪,视物昏花。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3次。 |
本品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本品成份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粉末;味甜、微酸。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儿童及青年患者应去医院就诊。2.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用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