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袋重10g |
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70 |
国药准字Z45020100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眩晕耳鸣,羞明畏光,迎风流泪,视物昏花。 |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粉末;味甜、微酸。 |
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儿童及青年患者应去医院就诊。2.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用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