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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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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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2ml:200mg |
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70 |
国药准字H200555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眩晕耳鸣,羞明畏光,迎风流泪,视物昏花。 |
1. 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脑外伤性综合征。 2. 用于眩晕症:美尼尔氏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3. 用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 4. 用于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及神衰综合征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3次。 |
本品肌内注射,一次100mg~200mg,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轻微,有少数病人出现口鼻干燥、头昏、胃不适等症状,但不致影响病人接受用药,也无需特殊处理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天麻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粉末;味甜、微酸。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儿童及青年患者应去医院就诊。2.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用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