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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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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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2支 |
50m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846 |
国药准字H3202584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肾健脾,补血养阴。适用于脾肾不足,精血亏虚,面色萎黄,眩晕耳鸣,腰膝酸软,倦怠体瘦。营养性贫血、缺铁性贫血属上述证候者。 |
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小儿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每日3~6次。成人每次1~2片,每日不超过12片。7~1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日不超过6片。 |
副作用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
1.常见的有:滞呆、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头昏,也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2.少见的有:幻觉、幻想、夜间视力下降、实体视觉降低、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或皮疹。 3.逾量的表现有呕吐、眩晕、惊厥、青紫、昏迷甚至呼吸衰竭。中毒量时可出现类似阿托品中毒样的严重谵妄,并伴有锥体外系症状,可用氯氮卓(利眠宁)和输液作对症治疗。 |
禁忌 |
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党参、熟地黄、黑豆、山药、陈皮、砂仁、何首乌、硫酸亚铁、山楂。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茶苯海明。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绿白相间椭圆形片。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含硫酸亚铁,不应与浓茶同服;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1.儿童必须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