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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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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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克 |
0.15g*10粒 |
生产企业 |
广东佳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40001 |
国药准字H2003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益肾,补血。用于缺铁性贫血,症见面色萎黄,眩晕耳鸣,失眠健忘,食欲不振,疲乏无力,肢体麻木。 |
用于治疗单纯性缺铁性贫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饭后淡醋水送服。 |
口服,成人一日1次,一次1~2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出现胃刺激或便秘。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成分 |
苍术、六神曲(炒)、绿矾(煅)、龟甲(醋制)、鹿茸。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多糖铁络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腥,味咸、涩。 |
本品内容物为棕褐色或棕黑色结晶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患胃溃疡、慢性胃炎者慎服。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是本品的主要服用人群,已在国内外临床使用多年,未见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或致畸的报道。治疗剂量的铁对胎儿和哺乳无不良影响。3.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4.不应与茶、咖啡同时服用,否则,影响铁的吸收。5.服用本品可能产生黑便,是由于铁未完全吸收所致,不影响用药。6.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7.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对本品 |